一、我国软件产业现状分析
1.市场规模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信息业市场销售额从1990年的4.2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389.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67.3%,其中软件市场规模从1990年的2.2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16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64.8%。
(2)软件市场占整个信息业市场的比重逐渐增加,1997年软件市场销售达到最旺,1998年增长率有所下降,现已稳定在比重50%左右。
2.市场结构
目前国内软件市场已具备了一定的产品方向和市场能力,在软件产品三大类型: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分布上形成了以下特点:
(1)1996-1999年在三类软件中,系统软件的市场份额最小,平均市场占有率10.7%,且国产化率很低,平均只有13.4%;支撑软件其次,平均市场占有率22.8%,平均国产化率仅为15.9%;只有应用软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平均市场占有率为66.5%,且平均国产化率相对较高,为42.9%。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中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市场几乎被美国完全垄断,国内产品仅限于中文平台软件(如中文之星和四通利方的Rich Win等)和一些数据库产品(我国的Open Base、DM-2和COBASE等产品的用户群还不够大,还不足以和国外的Oracle Sysbase、Informix三类产品抗衡),详见表1。
(2)目前我国软件业的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应用软件上,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的计算机基础和技术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在系统软件上不具备明显优势,更为适合应用软件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巨大的市场为应用软件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在应用软件中,主要的产品是实用工具软件、财务与管理软件、教育与娱乐软件及办公与文字处理几类,而具有较大发展前途和能反映计算机应用水平的系统集成软件则明显不足。
(4)在硬件与软件的比例中,我国在1998年以来硬件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软件的增长速度。1999年,硬件、软件和信息服务市场的增长速度分别达13.5%、19.6%和20.1%,其中,硬件的增长速度增加2.4%,而软件和信息服务的增长速度分别下降3.6%和6.3%。市场构成中,软件和信息服务所占的比重比上年增加0.4%和0.5%,而硬件的比重下降0.9%,详见表2。
3.企业规模
截至1998年底,国内有软件企业5000家,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的软件企业约有2000家,从事软件兼营和相关服务的机构约3000家,但大部分企业为50人以下的小公司,100-200人的公司占有一定的比例,超过500人的仅有几家。软件类的企业中有上市企业8家,总资产48.2亿元,平均总资产6.02亿元,相当于同期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平均总资产的54%,同期上市公司平均总资产的4%。我国主要的软件骨干企业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成都等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据1998年底的市场统计,国内软件市场前20名中有1O家外国公司(且位居前4名),其总销售额为16.4亿元;另有10家中国公司,其总销售额为7.32亿元。我国软件企业中国有企业占30%、集体和私营企业占60%、“三资”企业占3O%。
二、我国软件产业成长中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阻碍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1)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不够科学、合理。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发展软件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思路,但还缺乏科学、有力、具体的促进政策,没有一套较为完备的促进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缺乏完备的政府信息化装备采购政策,使我国企业得不到有力的支持。二是缺乏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在现行政策下,软件企业没有固定资产抵押,很难得到贷款。三是缺乏合理的税收政策,例如智力资本投入不能计入软件产品进项成本的税收制度。四是缺乏鼓励软件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政策。
(2)组织管理效率低下。我国在软件产业的组织管理方面,是在综合部门、行业部门、信息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科研教育等部门多头进行的,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来制定软件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软件企业之间缺少必要的协作与联合,企业之间的重复开发和恶性竞争时有发生。此外,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不健全,加上执法不严、力度不够,软件的复制盗版现象十分严重。
(3)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不够合理、灵活,软件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我国软件企业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软件企业规模较小,技术队伍仍显薄弱。我国软件企业多数在100人以下;从事软业开发的专业人员约10万人,特别是缺乏高层次的软件开发人才,与软件大国的差距很大;软件企业缺乏必要的开发环境和规模性的资金投入,以及开拓市杨的能力,难以开发出有竞争力的、商品化和软件产品,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不少软件企业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二是所有制结构不尽合理,国有股权缺乏适当的表现形式,鼓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自己的技术成果或创业实绩持有企业股份等多种权益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突出表现在人才机制上,没有形成一套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创新机制。
(4)缺乏国际竞争力。1999年,我国软件产品销售总额为165亿元,仅占世界的1.6%。软件产品主要集中在应用软件领域,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的比重低,技术含量不高。
(5)消费需求仍显不足。目前,我国国内计算机应用水平低,计算机普及率仅为0.8%,软硬件比也很低,例如1999年我国软件产品总销售额占计算机市场份额的9.7%,硬软件比仅为1:0.13,远远低于1:1.22的世界标准。
2.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软件产业促进中心,为软件产业开展全面指导、协调和服务。该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国内外软件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动向;编制软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建设软件产业的基础设施,例如组建大型软件操作平台,共性技术的示范服务实验室,依托企业增建若干个有实力的软件开发基地、研究中心和尖端实验室等,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软件项目孵化与培育;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为软件开发企业提供信息引导、技术评审、人才招调、政策咨询、进行项目融资服务等。
(2)根据软件产业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倾斜政策。软件产业的特殊性在于其开发初期的用工、用地及资金规模有可能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标准,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软件企业对《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诸多优惠政策的享用。要根据软件产业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倾斜政策,使软件企业或项目营运的全过程均可得到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政策扶持。
(3)通过立法,为软件产业营造良好、规范、健全的市场环境。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二是将软件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指标序列,建立对软件产业的统计制度。三是规范软件产业的ISO900O质量体系或同等级别的质量体系认证。四是建立和完善软件企业的资质认证及项目许可证制度,只有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的企业,方可承接相应等级范围内的软件开发项目,并领取软件开发许可证。
(4)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引导和促进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软件产业。一是在当前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中向软件产业适当倾斜,成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专门对各类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潜力大的软件开发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或直接投放开发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从而为软件企业拓展筹融资渠道。二是建立风险资本交易市场,大胆引进国内外的风险资本进入我国的软件行业。三是鼓励各种形式的软件行业员工持股,在软件企业内部确定合理的技术股、管理股和业绩股,允许“知识资本”参与分配,充分调动软件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重视和鼓励国内外软件市场的开拓。根据国民经济信息化飞速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自主产权软件产品,逐步扩大我国软件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并积极发展新型的知识与智力密集的“三来一补”软件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力度,力争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为软件产品的出口提供应有的便利,简化软件产品的出口手续,简化软件开发人员出国的手续,促进软件企业对境外市场的开拓。
(6)加快筹建国际软件信息产业园,为国外的软件开发企业到我国发展提供相对集中和优越的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投资者对高科技风险产业投资的丰富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有条件的城市筹建国际软件信息园。园区建设的起点要高,要以完善的开发、销售及配套的金融、技术服务体系和高质量的生活环境为软件产业的工程化、规模化开发与生产提供优越的条件,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起一定的带动作用。
(7)培育大型软件企业集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软件产业的联合与协作。鼓励软件开发企业之间的收购兼并,或其他形式的协作与联合。政府对有一定资产规模和良好发展前景的软件企业应主动扶持其股票上市(上柜)(包括今后的高科技板)。鼓励民营软件企业对上市的国有ST企业进行股权购并。对国有股份采取委托经营、股权重组等多种措施,形成良好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培育出更有集聚效应,将技术改造、资产重组与产业结构优化紧密结合起来的大型软件企业集团,带动我国整个软件产业的发展。
(8)充分发挥和强化培养软件人才是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一是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经营环境,吸引滞留海外的大量软件人才回国服务。滞留海外的软件许多人才,一方面,已经具备了从事软件开发与服务的良好技能和丰富经验。另一方面,又与海外软件同行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软件出口信息灵、渠道畅,有利于我国软件产品的出口等。有计划强化软件人才的培养,确保国内软件产业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
